有些屋主納悶將車子停在自家騎樓為什麼被檢舉違規停車;
警方表示,騎樓是考量行人需求及巷道路形變化,為免影響行人安全所設置。
騎樓具「所有權私有,使用權公用」性質。
經過徹夜不斷電的表決,立法院今(10)日完成《勞動基準法》的三讀程序,通過七休一鬆綁、延長每月加班上限、輪班間隔有條件縮短、工時核實計算與特休假遞延等五大條文。
為放寬加班彈性,三讀條文明定,每月加班時數原則上不得超過46小時,但雇主經工會或勞資協議之同意後,每月加班上限得延長至54小時,不過每三個月的期間內不得超過138小時,以總量管制的方式控制三個月內的工時上限,而若是僱用勞工數在30人以上之雇主,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。
基於「有物就需登記」的概念下,台灣的公設登記制度全球獨有,但也因此產生不少亂象。有鑑於此,官方稍早宣布自明年起,建物的雨遮屋簷將不予登記;這樣的制度改變,會產生什麼影響?現行公設登記制度,又將有怎樣的變革?
談到買房,除了老生常談的地段和錙銖必較的房價外,一定也會論及所謂的公設比或虛坪。這項制度其實是台灣獨有,但由於行之有年,國人早就習以為常。只不過,以往建物公設比約在百分之二十上下,但這幾年,這個數字快速飆高,現在百分之三十以上已變成常態。
之所以近年建物公設比飆高,主要是基於防災安全考量(蘆洲大囍市火災等),因此自九四年七月後,建築法規增訂,八樓以上(含)需增設兩座逃生梯,導致一般大樓建物法定公設面積大增。再者,部分業者為增加賣相等原因,規劃更多公設或虛坪,加上近年房價快速飆漲,使得民眾得花更多錢買非自用面積。
於是,近年政府針對建物公設登記制度,進行一系列的檢討變革;而最近的改變,是有關雨遮及屋簷的登記及計價方式。
明年起 雨遮不予登記
所謂雨遮及屋簷,主要是設置在窗戶上方,用來阻擋雨水滲入室內的設施,原本屬於可登記的公共設施之一。不過,近年有部分建商把建物的雨遮愈做愈大,愈做愈多,這當然使得建物虛坪大增,進而讓消費者的相對剝奪感更加強烈。
為導正此一扭曲現象,內政部於是在民國一百年五月修訂《地籍測量實施規則》,規定爾後推出的預售屋,其雨遮及屋簷可登記,但不予計價。接著更在去年底決議,自明(一○七)年一月一日起,所有建物(含預售屋及成屋)的雨遮及屋簷,皆採不予登記也不計價之原則,也就是不再屬於附屬建物。
北台灣和南台灣,因為產業發展步調不同,居住環境也有些許差異,就有網友在論壇Ptt上貼文說,
「不懂為何中南部的人都喜歡住透天厝」,引發中南部網友回嗆台北才像鳥籠。
有網友在論壇Ptt上貼文問「不懂為何中南部的人都喜歡住透天厝」,引發激烈討論。